近日,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新的绩效考核规定,对于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将有所调整。下面就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些新规定。

根据新规定,公务员绩效考核将分为三个档次:优秀、称职和基本称职。其中,优秀和称职为合格,基本称职为不合格。具体评定标准如下:

优秀:工作成绩突出,达到优秀水平,为本单位的发展和改进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称职:工作成绩较好,达到规定的要求,为本单位的发展和改进作出了一定贡献。
基本称职:工作成绩基本符合要求,但未达到称职水平,需要进一步提高。

新规定规定,公务员绩效考核将与职务晋升挂钩。优秀和称职的公务员可以按规定晋升职务,而基本称职的公务员则需要进一步提高绩效,否则将影响职务晋升。

新规定还规定,绩效考核将采用多种方式,包括个人自评、领导评价、同事评价、群众评价等。其中,领导评价和同事评价将占较大比重,而群众评价则将作为参考因素。

新规定的出台,将有助于提高公务员的绩效水平,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。但是,具体实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,以确保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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