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新的《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》,对公务员绩效考核进行了全面升级。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这些新规。

新规规定,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应当与工作任务和职责相适应,包括任务完成情况、工作质量、工作效率、工作态度、工作创新等方面。此外,还应当考核公务员的廉政情况、工作纪律等方面。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具有可操作性、可量化性、可比性。

新规规定,公务员绩效考核应当采取多种方式,包括自我评价、上级评价、同事评价、下级评价、群众评价等。其中,群众评价是新规中的亮点。群众评价应当采取多种形式,包括问卷调查、听取意见、举报投诉等。群众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参考之一。

新规规定,公务员绩效考核结果应当采取分类管理,即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次。考核结果应当公开,公开方式应当采取多种形式,包括公示、通报、个人查询等。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公务员晋升、聘任、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。

新的《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》的出台,对于提高公务员工作质量、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公务员应当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工作,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,为服务人民群众、推进国家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关键词:公务员、绩效考核、指标、方式、结果、群众评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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