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绩效考核是对公务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的重要手段,也是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的重要方式。为了规范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发放,制定了以下规定:

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周期为一年,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。考核结果将在下一年的1月至3月期间公布。

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、工作态度、工作行为、工作效率等方面。其中,工作业绩是最重要的指标,占总分的60%以上。

公务员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,满分为1分。评分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其中优秀和良好为合格,不合格为不合格。

公务员绩效考核优秀者,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,包括加薪、晋升、表彰等。而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,包括降薪、停职、调离等。

为了确保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,制定以下实施细则:

公务员绩效考核采用360度全方位考核方式,包括自我评价、部门评价、同事评价、领导评价、群众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。

公务员绩效考核流程包括考核目标制定、考核方案制定、考核实施、考核结果评定、奖惩措施等环节。

公务员绩效考核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,考核人员由部门领导、同事、群众等多方参与,评分由考核小组进行评定。

公务员绩效考核、评分、奖惩措施

读了文章公务员绩效考核发放规定,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实有什么相关的感受或者感悟没,都可以联系我们叙说。